为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爱国卫生运动,腾越街道区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投入垃圾箱(桶),建筑垃圾必须拉运至荷花石材园区腾冲市国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严禁在腾越辖区范围内任何区域,任何田块、地块、林地、荒山、河道偷倒乱倒和私设消纳场所。为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居民积极举报和提供垃圾处置违法行为信息,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整洁、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举报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内容和要求
(一)范围:腾越街道范围内。
(二)内容:随意倾倒、私设消纳场所以及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
(三)要求:居民在举报时,需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和相关录像、照片等证据或重要线索。举报内容和相关资料要求真实有效,对在举报中提供虚假信息、恶意滋扰执法工作、骗取奖金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举报人不包括城管、环卫工作人员。
二、举报受理
(一)电话、微信举报
举报热线:0875-5152238,手机号码:15287531318,微信号:wxid_ww243nhel8ci21、ZhenbinLiu2777723。
(二)来访举报
居民可直接前往腾越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进行举报。举报人需提供相关材料以便查实后兑现奖励,政府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造成泄密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奖励标准
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对第一举报人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
1. 提供乱倒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1m³以上5m³以下的,经查实给予500元奖励。
2. 提供乱倒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5m³以上10m³以下的,经查实给予1000元奖励。
3. 提供乱倒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10m³以上50m³以下的,经查实给予3000元奖励。
4. 提供乱倒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50m³以上的,经查实给予5000元奖励。
四、奖金发放
一经查实,一周内兑付奖金。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腾冲市人民政府腾越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29日